本网讯(通讯员 黄雨晴)为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近日,江岸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校园、社区,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社会面宣传态势。
11月13日上午,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前往武汉市七一华源中学以国旗下讲话的形式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暨《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传。
该院蒲公英工作室干警王丙琰结合典型案事例,就有组织犯罪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应对方法对学生开展专题教育,从法律角度向在校生提出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旁观者、遇到欺凌及时求助三点期望。
11月20日上午,区检察院同区法院在武汉市七一中学举行了“远离校园欺凌,走向美好未来”主题晨会。
会上,武汉市七一中学法治副校长、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姚怡以《拒绝校园欺凌,守护和谐校园》为题进行发言。
会后,检察官和法官在教学楼架空层开展了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治宣传,三个年级的学生聆听了检察官、法官对法条的诠释,领取宣传材料并在班级发放。
11月20日下午,该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杨胜兰与区法院刑庭庭长叶云兰等一同前往台北街道桃源社区,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在发放宣传材料的同时,检察官向社区居民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核心条款及常见的有组织犯罪形式,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共同营造清朗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