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雨晴)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实全市检察机关提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质效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打造高素质的专业化刑检办案队伍,10月18日上午,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在8楼图书角举行了“一+六能力提升行动——案例专题研讨会”,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伟、刑检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干警参加了活动。
会上,刑检部门选取近年来办理的七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承办人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逐案分析讲解。
在对案情有所了解后,干警们围绕如何引导补充侦查工作、如何看待法律认识分歧等焦点展开自由讨论。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张莹
刑事案件的审查要始终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发现问题后及时向公安、监察机关反馈,引导取证,确保证据链条的完整。
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周殷
为提升引导侦查工作效果,一是要向公安机关明确取证目的;二是要沟通取证方式,细化取证路径;三是要跟进取证进度,及时调整办案方向。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周婧
高质效地办好案件既要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又要坚持系统思维,还要有“如我在诉”的担当。
第七检察部副主任 姚怡
这次活动其实也是对检察自信的讨论,这份自信源于细致的工作,源于日常的学习,源于我们办案中的点滴思考总结,有了自信自然就有了担当。
第一检察部主任 张倩
作为公诉人,我们要秉持客观公正的视角分析待证事实,办案需要经验的积累,但又不能凭经验主义想当然,必须重视补充侦查工作,提高文书撰写的说理性和针对性,把好审前过滤关。
第二检察部主任 雷刚
检察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有着承上启下的角色定位,在做好对公安机关引导侦查的同时,也要在法庭上充分展现能力水平,尤其是要注重证据审查的全面性,以案件质量体现责任担当。
第七检察部主任 何海伟
检察官只有对每个案件的证据都做到充分的审查,才能在与公安和法院沟通时怀有言之凿凿的自信,这样我们就不会对法律认识分歧感到恐惧,而是将其视为一种观念的对碰与学习。
活动最后,何伟副检察长做总结发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刑事案件的办理要做到三个检察自信:一是对自身审查结论的自信,既要有来回穿梭于法条证据间的细致,也要有一锤定音的果断,找到事实认定的“主心骨”;二是对引导侦查的自信,在与公安机关沟通时做到有理有据,对文书进行细致的打磨,充分强调补充证据的重要性;三是在出庭公诉时的自信,不惧怕与辩护人的交锋,形成内心确认的心理优势。这三种自信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日常工作中的点滴积累。希望刑检干警能通过扎实的学习强化办案的信心与主见,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下一步,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以提升素能为核心的刑检队伍建设,采取“头脑风暴”等创新活动形式,锻炼检察干警的辩证思维能力,将交流成果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履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