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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督帮贫户 检法协作共救助

【字号:    】        时间:2023-03-10      

  本网讯(通讯员 李其容) “我和女儿的身体都不好,这真的是救命钱啊,衷心感谢检察院的帮助!”近日,一起申请执行监督的当事人朱某收到江岸区人民检察院给她的司法救助金后,激动地对检察官说道。

执行未果求监督 

  “我的丈夫已经去世四年多了,至今还没拿到赔偿款,请求检察机关进行监督。”今年2月,当事人朱某来到江岸区检察院,强忍着悲痛向检察官述说着自己的遭遇。 

  原来,2018年,朱某配偶杨某在某物业公司工作期间,因工伤去世。朱某与物业公司因此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物业公司向朱某及其女儿杨某某支付工亡补助金、丧葬费等近100万元。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未主动履行,朱某遂向江岸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案件长期未执行到位,朱某遂向检察院申诉。受理朱某申诉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全案审查。 

  经查明,法院在受理朱某强制执行申请后,依法向被申请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司法文书,因被执行人未实际履行,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采取了查询其车辆、房产等财产调查措施。法院在未查找到有效财产线索情况下,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该院审查后认定法院的执行活动符合法律规定。 

司法救助纾急困 

  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材料时发现,朱某身患重疾,且属于无业人员,其女儿因患有精神疾病亦无劳动能力,属于低保供养人员。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杨某去世后,朱某及女儿几乎没有生活来源,每月的医药费花费不小,生活难以为继。 

  为解决朱某实际面临的困难,第四检察部将本案司法救助线索移交给第五检察部,并立即启动了检法协作机制,与江岸区人民法院协调,建议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帮助朱某度过难关。

 

公开听证强公信 

  3月1日,该院就朱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同时对其申请司法救助事项进行评议,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案的诉讼、执行过程以及申请监督后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的基本情况。控申部门检察官对救助对象的家庭情况作了详细概述。 

  全面了解案情后,人民监督员一致对检察机关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处理结果表示认同;对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情况,他们表示:“检察机关主动发挥检察职能解民之所困,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敏锐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帮助生活紧迫困难的当事人度过难关。” 

  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红学介绍道:“为民而行,得民之心。民事执行监督不仅要帮助当事人审查案件事实,更要切实解决当事人的现实需求,司法实践中要综合运用司法政策,联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用足司法救助制度,集齐检法合力,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