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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检察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6-12-21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1224在武汉市江岸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定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创一流业绩的目标不动摇,在突出执法办案业绩、强调人才引领效应、严格职业操守机制三个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参与平安江岸建设,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造“平安江岸”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年以来(数据截止1125,下同),我院共批准逮捕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0091246人,提起公诉15911919人,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6.8%8.5%。加大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力度,共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109153人,成功起诉张小雄等12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案,主犯张小雄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审查起诉“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90486人、黄赌毒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犯罪680788人,对运输2794甲基苯丙胺[]的犯罪嫌疑人何正浩依法批准逮捕并移送市院审查起诉。

(二)加大服务企业工作力度,优化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扎实开展“发挥检察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专项工作131涉企案件重点排查,确保适用强制措施、资产冻结、财产查扣符合法律规定,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工作,全年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7285我院荣获“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开展“挂牌联系服务”,先后与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征原电气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点对点”联系,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

(三)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秩序。紧密结合检察职能,积极部署提升我区“一感两度两率”[]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认真开展青少年维权和帮教,深入学校开展禁毒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咨询等宣传教育活动10场次,对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帮教,4人考察期满后被不起诉,顺利回归校园。二是强化对社区矫正执法环节法律监督,全年对270名监外执行罪犯参与社区矫正情况汇总分析,协助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三是开展刑事案件发案情况调研,撰写《江岸地区刑事案件发案情况分析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对辖区重点发案地域、案件特点等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为我区推进平安创建工作提供重要参考资料。四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法律意识。

二、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积极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常态,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原则,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严肃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落实“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惩治职务犯罪的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城市建设、社会保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腐败行为,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1316人。依法查处了武汉市林业绿化系统贪污贿赂窝串案46;查办了新洲区某局原副局长袁某某滥用职权为他人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数百万元大案。重视行贿案件查处,查办行贿、单位行贿案件6件,占全年所办案件的46%

(二)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围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积极开展六项基础预防工作[]加强公务人员“两个意识”警示教育,检察长为全区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作“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提高领导干部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运用检察建议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全年发出21检察建议并得到回复关于规范社保领域养老金发放审批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十佳检察建议”。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和预防协会的平台作用,整合职能优势,集合社会力量,积极构建协调有序、相互配合的党委领导下大预防工作格局。

三、强化对诉讼过程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重要抓手,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50件、撤案40。加大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的监督力度,纠正漏38,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3份。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案件移送制度,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犯罪案1818加大审判监督力度,严查细审,追诉漏犯漏罪57笔,申请证出庭37次,排除非法证10件次。准确把握抗诉条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515人,建议提请抗诉44人。

(二)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新规定,积极构建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在民事裁判结果监督上,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案件提请抗1,建议提请抗2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27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在审判活动监督上,重点开展审理超期、适用程序错误专项监督活动发出口头和书面检察建议25在民事执行和调解活动监督上,对执行程序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7份,由我院提请市检察院抗诉的一起民事调解案件经法院再审后获改判。行政诉讼监督上,加大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履行职10

(三)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为重点,对今年判决的28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加大对监管活动日常违法情形的监督力度,参加狱情动态分析会12次,联席会12,对49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针对在押人员开展法制教育2场,受教育1000余人次。

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切实开展检察改革实践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司法改革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

(一)积极推进检察机制创新。以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新修订内容为重点开展检察改革实践。一是建立“审查逮捕听证程序”机制,广泛听取公安机关、人民监督员、犯罪嫌疑人及辩护律师等多方意见,提升逮捕公信力。二是加大对量刑准确性的监督,重点监督遗漏法定量刑情节导致量刑不当案件,依据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44将审查逮捕、审批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审查起诉以及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四个环节有机衔接起来,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对在押的66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是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认真落实听取律师意见制度,畅通律师意见表达、双向沟通渠道,加强律师会见室、阅卷室、听证室等功能性用房建设,对律师身份审核、接待登记、卷宗送取等流程加以明确,充分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五是将诉讼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督促行政行为作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树立检察建议与抗诉监督方式并重的理念,今年共发出检察建42份,均得到采纳。六是进一步推动执法办案转变模式、转型发展。在运用信息化初查、技巧性突审和窝串案深挖方面大胆尝试,进一步提高精细化初查能力、智慧办案能力和风险决策能力。

(二)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积极应对信访数量上升、种类增多、情况复杂的新挑战,及时开展业务培训,掌握新的法规政策,不断提高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能力。坚持诉访分离,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终结机制,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793件次,同比增加13.3%加强执法办案风险预警防控,对办案中的重要信访事项、热点敏感问题和可能引起极端信访的苗头、隐患,及时预判、预报和预防,共对458件刑事案件进行风险防控分析。认真开展重点案件排查化解工作,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大力化解和息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和重大复杂的信访案件,全年处理集体访5件、告急访2件,无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加强刑事司法救助工作,对8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发放救助5元。

(三)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突出规范执法导向,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规范化程序和工作要求。一是建立执法人员、岗位、权责统一管理机制。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软件,案件受理、流转办理、审批、生成文书和监督、考评全部在网上运行,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全程控制、动态监管,把规范执法的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部门、每个执法环节和每名执法人员。二是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考评机制。对本院原有的22项业务工作流程进行修订,严格各环节办案责任和审批手续,规范扣押、查封、冻结、处理涉案款物工作流程,组织专班对涉案款物进行清理,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惩腐败,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一)坚持问题导向,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从严管理干部、推进工作落实、严格规范执法等六个方面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业务工作和检务管理制度,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省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院领导带头下基层收集意见,各部门通过检察工作联络站、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扶贫帮困对口联系点等渠道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加大服务群众工作力度。

(二)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职业化水平。一是力推人才强检战略,将人才培养作为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科学制定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江岸检察人才库,对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人员进行考核,选拔、培养优秀人才,任命助理检察员9人、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7人。二是转变教育培训方式,明确专家型、骨干型和后备型三类人才的分类教育培训模式,开展观摩庭、读书沙龙、检察官讲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模拟检委会等多项培训、实训方式,提高干警专业化综合素养。今年全院获得市级以上荣誉40次,控申受理接待中心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6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徐丽莉被评为“武汉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全市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十佳检察官”,汪明丽被授予全市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优秀检察官”称号。

(三)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承担分工负责的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以及“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实行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规范检察干警权力行使,开展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组织专班对八类案件[⑤]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案督办处理。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将定期与不定期督察相结合,重点督察人员到岗、车辆使用、环境卫生、保密纪律等情况,严格落实问责工作责任制,坚决破除“庸、懒、散、软”等不良习气。

(四)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增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意识,采取报告工作、开展执法检查、通报情况、邀请视察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监督。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实施新修订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以及《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落实情况。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和执法监督员工作。换届选任9人民监督员10名执法监督员,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参与走访发案单位、参加审查逮捕听证会以及涉检申诉案件公开答复活动37人次。深化检务公开,邀10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职工、社区居民参加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全面开通检察门户网站、博客、微博、微信,运用新媒体发布互动信300余条,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和法律监督力度与人民群众反对腐败、维护公平正义的期待还有差距;三是少数检察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作风不实,执法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需要。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同时,希望各位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促进我们把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得更好,把检察队伍建设得更好。

 

2015年主要工作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司法改革、检察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监督执法、自身公正司法、促进全民守法,努力为实现“建设核心区,展现新江岸”的奋斗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立足司法公信,以更主动的姿态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最根本保证。我们将更加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更加积极向区委报告检察工作,紧紧依靠区委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执行宪法关于接受人大监督的基本规定,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报告执行情况;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二是立足规范执法,以更强力的监督促进法治江岸建设。进一步发挥服务大局促发展、打击犯罪保稳定、惩治腐败促廉政、强化监督促公正等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生态环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的治理;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涉黑涉恶等重大刑事犯罪;加大对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规范司法行为,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大对新修订《行政诉讼法》执行力度,全面提升诉讼监督工作水平。

三是立足公正高效,以更稳妥的步伐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准确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试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确保改革任务见到实效

四是立足素养提升,以更严格的标准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做自觉践行和弘扬法治精神的表率;加强能力建设,重点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人才,为青年干警的发展和进步开辟绿色通道;强化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教育、宣传、自律、监督、考核并重的职业道德日常养成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努力建设“五个过硬”[]的江岸检察队伍。

五是立足开放透明,以更健全的机制不断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认真做好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等工作;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双微平台”建设,通过搭建新媒体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及时发布检察动态; 建立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的便民接待和服务模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守法治,秉公司法,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而不懈努力。

 



相关用语说明:

[①] 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包括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等三类多发性侵财刑事案件。

[②] 甲基苯丙胺:为纯白色晶体,晶莹剔透,外观似冰,俗称“冰毒”,吸、贩毒者也称之为“冰”。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③] “一感两度两率”:即群众安全感、社会治安满意度、政法机关公正执法满意度、平安创建活动知晓率、参与率。

[④] 六项基础预防工作:预防咨询、预防警示教育、预防调查、职务犯罪案例分析、检察建议、行贿档案查询工作。

[⑤] 八类案件:包括不批准逮捕、不起诉、自行侦查、改变定性、变更强制措施、减少犯罪事实、抗诉和信访案件等八类案件。

[⑥] 五个过硬:是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