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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检察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19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

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文件6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

——20171226日在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定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新态势,全面落实区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决议,以更实的创新精神争创一流业绩,以更高的素质标准打造一流队伍,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培育一流作风,奋力拼搏赶超,争当全市检察排头兵,集体受到高检院、省、市院表彰21项次,个人受到表彰奖励44人次。

一、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江岸三区一带一城建设。今年以来(数据截至1125日,下同),我院共批准逮捕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1311817人,提起公诉15601833人,有罪判决率100;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17人,其中大要案915人;运用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线索3941人,立案22人;办理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案件25件,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0件、立案2件。

(一)坚持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服务国家安全政治稳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着力打击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犯罪,成功办理了冯蕴青组织、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和朱飞组织全能神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依法严厉惩处各类邪教活动。

做好重点时期信访维稳工作。积极部署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等时期信访维稳工作,逐一排查可能存在信访风险的案件并制定应急预案,通过包案化解,妥善处理“6·9”荐股诈骗团伙案和“8·9”酒托诈骗团伙案、奥信案、金玖等敏感案件,确保涉检信访环节不出现重大问题,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

积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对内建立案件风险评估排查预警应急处置一体化机制,对外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通过内外衔接形成多元联动化解矛盾机制。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57人次,受理举报、控告、申诉线索149条,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信访件5件,成功处理集体访6件、告急访7件,全年无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坚持将司法救助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相结合,向7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共计3.3万元。

(二)坚持贯彻经济发展新理念,服务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

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聚焦产业提质增效,加大惩治经济犯罪力度。今年共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71件,其中合同诈骗案93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518人,包括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高汉琴等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办案中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并重,积极做好涉案投资人的情绪安抚和政策说理工作。

始终保持反腐高压势态。通过精细初查,全面收集证据,立案查处金融行业职务犯罪大案712人,助力金融行业更加规范廉洁。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宣教咨询29次、发出检察建议8份。综合运用网上通缉、亲情感化等方式深入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职务犯罪四项清理专项工作,配合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如期有序完成。

积极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认真开展双万双联” “百名干部联百企活动,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18个;开展非公经济领域专项预防,走访非公企业117次,寄送《致民营企业家的一封信》,为民营企业提供包含政策篇、法律篇、风险防控篇的预防服务套餐

(三)坚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服务法治示范区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围绕群众对社会平安和谐的更高要求,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共办理黄赌毒案件427458人、两抢一盗案件424486人、故意伤害案件7784人、强奸案件66人、绑架案件27人,成功批捕全市首例非法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犯罪嫌疑人20人。查办征地拆迁领域渎职犯罪重大案件2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加大提升一感两度两率工作力度,通过走访调研、开展夜间巡逻检查,协助街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成全市首个在司法局进行联合点检的社区矫正检察室,对辖区监外执行罪犯开展考察监督12次,纠正脱漏管13人。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蒲公英工作室,对8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并成功完成全市首例跨区帮教案例。深入扎实推进精准扶贫,通过引进创富项目、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帮助黄陂区王家河街道高炉钱村今年脱贫。

努力提升人民司法需求获得感。认真做好重大复杂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组织开展检察官进社区”“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共举办法治进校园、防范非法集资、防诈骗防伤害等专题法制讲座27场,受众近5000人次。强化预防分析,《关于江岸地区涉毒违法问题的报告》得到区委和市院充分肯定,《2013-2017年江岸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被区委王炜书记及多位领导批示,为我区法治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四)坚持推进和谐共生新进程,服务生态宜居城区建设

扎实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深入排查、提前介入、加强回访等方式提升监督力度,开展犯罪预防调查6次,召开座谈会18次,发出检察建议1份,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一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突出打击黑作坊,成功立案监督一起因非法加工猪血而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 

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通过调查走访、运用两法衔接平台等方式共摸排线索10条,开展线索评估,走访涉案企业及相关部门全面调取证据,针对破坏生态环境和国土资源保护行为下发诉前检察建议4份。起诉全市首例检察机关诉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怠于履职案,判决生效后督促市国土规划局对全市土地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监督效果。

深入开展环保领域专项预防。在区环保局开设廉政课堂,开展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廉洁意识教育;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环保系统依法履行环境执法职责;组织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培训,进一步规范环保执法程序,为江岸建设生态宜居家园贡献力量。

二、着力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根本,以保障人权为依归,以培育品牌工程为抓手,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2017年,在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方面,共监督立案6086人,纠正漏捕72人,追诉漏犯38人、漏罪66笔。刑事审判监督方面,提起抗诉916人,申请证人、鉴定人出庭34人次。刑事执行检察方面,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81次。民事行政监督方面,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

工作中突出监督三个重点,提升监督效果。一是突出监督重点案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跟踪监督,特别是对判诉不一致的案件重点研判,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找准抗点对邢动动寻衅滋事等三案10人的一审判决依法提出抗诉。二是突出监督重点领域。强化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对辖区派出所实行包片联系、监督,通过畅通查阅、巡检监督渠道,对重大疑难案件引导侦查、涉众型案件讨论研判、上级督办案件跟踪监督,全面掌握各派出所刑事案件办理情况。三是突出监督重点环节。扎实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收监执行23名未执行罪犯;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回头看专项活动。

(二)强化人权司法保障

强检察环节防冤纠错功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024人,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557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4950人。为确保案件质量,按照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将370件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杜绝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无需继续羁押的43名捕后在押人员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制定九步走讯问流程模板和四合一权利义务告知书,提高办案效率。建立司法联动机制,在缩短办案期的同时确保权利告知到位、律师全程参与到位、量刑建议精准到位。今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011件,实现办案质效再提升。

(三)积极实施品牌培育工程

打造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品牌。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非法证据排除三审机制,共排除非法证据25份,确保证据合法有效。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建立案件跟踪反馈机制,形成个案共性双向刑事抗诉监督模式,提起抗诉9件。健全重点环节公开听证机制,严格开展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和探索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共召开听证会7次,提升公众参与度。

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牌。立足全市知识产权案件指定管辖平台,积极对接江岸国家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23人。建立每案回访机制,通过登门回访周黑鸭”“猫人等企业释法说理,提升办案社会效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依托武汉市法治惠民惠企项目、岱家山知识产权特色小镇项目,为3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与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所、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开展检校共建,《长江日报》今年3次大篇幅报道我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打造智慧检察江岸品牌。搭建集案件办理、流程监控、数据查询分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司法办案平台,实现执法办案规范化;搭建智能办公平台,在全市率先开展智慧语音项目试点并获省检察院王晋检察长肯定,积极开发检务通实现智能移动办公;搭建检务公开和服务平台,实现掌上公开”“电子阅卷,共接待律师阅卷270人次,公开案件信息数量位居全市首位。我院立体动态监督案管模式被《检察日报》报道,并4次在省、市工作会及区三比三争交流会上交流发言。

三、严格规范行使检察权,确保权力公正高效运行

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紧抓检察权运行的关键环节,不断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

谁办案、谁负责原则和案件终身负责制要求,严格司法办案权限配置,落实检察官主体地位。建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形式,办案组全面建立后,检察官和部门工作负责人人均办案量同比分别提高38%155%。建立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和部门工作负责人办案情况月通报机制,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120件,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270件。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今年共召开联席会133次,为办案人员定案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有效确保案件质量。中央政法委督导组来汉调研检查时,对我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二)完善执法办案制约机制

严格执行省检察院权力清单,明确各环节办案责任,健全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机制,通过案件受理、流转、审批等程序的全程留痕,实现规范办案三一律三杜绝:即所有执法一律按照权力清单配置授权,杜绝超越权限办案;所有案件一律纳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软件运行,杜绝系统外办案;所有检察官一律在一线办案,杜绝入额不办案。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和检察官业绩考评等工作机制,保障执法办案规范化运行,促进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

(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主动向区委汇报年度检察工作情况和工作打算、党组履职尽责、推进司法改革、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公益诉讼试点和办案质量检查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赠送《检察日报》、定期寄送《检察工作动态》,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人大、政协交办事项。落实人民监督员定期信访接待日制度,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各项监督活动126人次,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建立由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和博客组成的岸检网阵,公开检务活动,切实走好网络群众路线。

四、贯彻从严治党不放松,筑牢检察队伍过硬根基

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锻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队伍,忠实履行新时代检察工作使命。

(一)坚定不移紧抓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强化思想理念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月学习制度和党支部周学习制度,切实增强全院干警四个意识。大力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激活红色细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任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将意识形态纳入绩效目标,实现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及时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中干警思想动态,构建思想教育、人文关怀、心理疏导三位一体的思想政治工作模式,形成政工部门与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大政工格局。

(二)锲而不舍紧抓基层党组织建设

推行工作业绩档案制,领导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每季度填写《工作业绩记实表》、向党组专题汇报抓党建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考评通报。实行责任清单公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三个亲自制度,并将落实情况向全院公示。强化中层干部履职管理,扎实开展除中梗阻,提升执行力专项整治活动,每月举办拼搏赶超擂台赛,每季度开展业绩讲评,半年进行考核通报,实行年度工作排名,发挥中层干部的承上启下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持之以恒紧抓队伍专业化建设

开展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干警创建活动,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要求,组织订单式培训及模拟检委会、法律沙龙、法律文书竞赛等特色岗位练兵。加强图书阅览室、文化长廊等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发挥文化育检功能。大力推进人才品牌战略,建立江岸检察人才库,组建检察官学习小组,打造岸检讲坛学习品牌,搭建干警成长成才的舞台。我院在职干警1人入选高检院人才库,2人入选省检察院人才库,16名干警荣获省市十佳能手业务标兵称号,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4人,展现江岸检察队伍的过硬专业素养和良好职业形象。

(四)驰而不息紧抓纪律作风建设

按照从严治党新要求,确立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制作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加强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以及干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编印《检察人员纪律手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突出整治四风,实现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常态化督察。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今年以来,我院开展检务督察23次,发出督察通报13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纪检谈话100余人次。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建设法治示范区的新要求还有差距,以法治方式加大犯罪打击精准度、提升诉讼监督实效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服务群众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检察服务的内容不够丰富,难以满足当前群众的多元化需求;三是检察队伍综合素能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高素质人才相对缺乏,难以满足司法体制改革对办案效率和质量的更高要求。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同时,希望各位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促进我们把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得更好,把检察队伍建设得更好。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投身依法治国实践,履行监督职能,深化检察改革,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认真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为加快建设创新活力城区、幸福美丽江岸提供坚实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坚定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组织全院在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通过党课宣讲、支部主题党日和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使全院上下自觉坚定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向区委及时主动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要求,更好地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推动者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服务中心保障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将检察工作与区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精准对接,切实发挥打击、预防、保护作用,做到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坚决落实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打击暴恐犯罪,积极参与网络反恐排查。坚决落实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对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落实关于坚持新发展理念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科技创新、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的打击力度。

三是进一步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更加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和期盼,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和公信力。下大气力加大监督力度,将检察监督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加大建立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机制。下大气力改进监督方式,积极推动建立检警良性互动关系,共同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下大气力提升监督刚性,加快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提升监督的精细化、准确性,既依法运用抗诉、纠正违法等监督手段,又善于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增强监督效果。

四是进一步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上有新作为。进一步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检察官负责的专业化办案体制,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顺利完成。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纠防冤错案件常态化机制,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严把证据关。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力度,促进美丽江岸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探索构建与监察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高效有序,共同落实国家反腐肃纪工作。

五是进一步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为着力点,统筹推进全院各项党建工作。突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学习百步亭经验精髓,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要求,统筹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使命要有新作为。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自觉肩负新使命,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捍卫者,为谱写伟大梦想的江岸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中发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生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违法行为时,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的一项制度。

6·9”荐股诈骗团伙案:是指我院办理的卢华华、杨磊等321人涉嫌诱骗股民在公司指导下投资虚假“优质股票”牟取非法利益案;“8·9”酒托诈骗团伙案:是指我院办理的白佳成等78人涉嫌利用酒托女在酒吧、咖啡馆等地骗取他人高额消费牟取暴利案;“奥信”案:是指我院办理的王平、王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玖”案:是指我院办理的高汉琴等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四项清理”专项工作:是指湖北省检察院开展的关于案件线索清理、久立未决案件清理、涉案财物清理、强制措施清理专项工作。

 联合点检:是指我院社区矫正检察室联合司法局开展的通过远程视频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点名检查的工作。

“检察官进社区”:是指我院依托检察工作联络站,各部门每两周派一名检察官到对口街道的一个社区开展活动,通过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讲座,解答群众法律问题,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是指各级检察机关与邮政部门加强工作协作,建立起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网络。

“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是指“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九步走”:是指我院按照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步骤所制定的九项工作流程;“四合一”:是指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我院为充分保障其权益而制定的四项权利统一告知书,包括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审查起诉期限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和刑事速裁程序告知。

“三审机制”:是指我院定的要求案件承办人在办案中全面审查案件关键环节、全面审讯案件疑点、全面审核案件关键证据,确保证据合法性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