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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2017年-2021年)检察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5-05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16日在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杨屹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 

  2017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团结带领全体检察干警攻坚克难、忠诚履职,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先后荣获“全国打击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集体受到上级表彰98项次,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203人次。 

  一、坚持政治立检,在服务大局中践行检察担当 

  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政治本色,主动融入江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践行服务中心大局的光荣使命。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坚决惩治各类威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影响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五年来,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725件8616人,审查起诉案件8704件11229人,办案规模始终位居全市前列。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97人;起诉“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778人;起诉“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994人,办理了“11·10”专案、“奥信”专案等一大批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群众感受更安全,江岸更平安。 

  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部署,严惩金融领域犯罪,五年共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35人,起诉115人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266人,起诉206人,追赃挽损9800余万。聚焦长江生态保护、辖区河湖沟渠污染治理,发出生态环境类检察建议37份,长江沿线违法建设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工作部署,为黄陂高炉钱村完善基础设施60余处、新建产业扶贫项目3个,帮助20余名贫困户解决就业问题,全村如期实现整体脱贫 

  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破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治理等工作,积极开展“六清”行动,专项斗争以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3件113人,办案规模居全市前列。成功起诉中央交办、上级党委高度关注的张鹏等23人、童向前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有力惩治了小额贷行业黑恶势力,摧毁了长期盘踞在基层自治组织的黑恶势力,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得到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长效机制,推动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本兼治、长效长治目标。 

  全力助推反腐斗争新胜利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2017年立案查处职务犯罪大案12件18人,助力金融行业更加规范廉洁。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序完成“两反”转隶工作。成立职务犯罪案件专业办案组,积极推进监检衔接,建立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提前介入等办案工作机制。2018年以来办理市、区两级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0件31人,为反腐倡廉取得压倒性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全力保障更优营商环境建设。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五年来办理扰乱市场秩序类案件96件212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建立一案一研判、案后回访等多项工作机制,今年开展涉营商专项活动以来,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148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依法不批准逮捕35、不起诉26人,全力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切实发扬“店小二”精神,主动服务企业疫后重振,开展检企活动40余场次。围绕江岸“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为创业园、工业园提供“套餐式”知识产权保护定制服务,为企业精心编写《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200条》,受到广泛好评。先后有3起案件入选涉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全力投入抗击新冠疫情保卫战。从严打击利用疫情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批捕起诉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涉疫刑事犯罪案件8件10人,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积极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组建发热门诊突击队、援汉医疗保障队,参与疫后服务工作专班、境外返汉工作专班,组织干警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4500余人次。抗疫中,我院1名干警因公牺牲,1人被授予“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武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4名干警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抗疫工作受到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和省市检察院的高度关注与肯定。 

  二、坚持司法为民,在服务民生中传递检察温度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至上贯彻检察工作全过程,主动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做好民生检察。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严厉打击涉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先后办理涉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119人,对食品卫生领域发出督促整改检察建议68份,保障群众“舌尖安全”。积极参与“断卡”行动和网络犯罪专项治理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43件470人,王光君等17人荐股诈骗案被评为全市打击网络犯罪典型案例,开展反诈宣传百余场,看紧百姓“钱袋子”。开展窨井盖规范管理专项监督,针对窨井盖破损缺失问题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守护百姓“脚下安全”。努力延伸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4份,推动形成社会综合治理合力。 

  悉心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97件129人,48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动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落实落地。与武汉市救助管理站共同建立全省首个特殊未成年人救助机制,解决无人监管涉案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生活救助问题。成立“蒲公英”宣讲团,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100余场次,受到社会关注点赞,得到团中央充分肯定。关注农民工群体,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28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件,帮助580余名务工人员及时拿到“血汗钱”。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向55名符合条件的对象,依法发放救助金31.3万元,增加社会和谐稳定因素。 

  精心提升检察便民利民服务。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便捷服务,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检察服务,推行控告申诉“网上办”,答复文书“快递寄”。五年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486人次,受理控告申诉线索267件,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深化新型检律关系,提供律师接待高效服务,推行电话和网上预约阅卷,接待律师阅卷551人次,出台律师异地阅卷专门规定,提供异地“云”阅卷检察服务。 

  三、坚持公正之本,在法律监督中彰显检察力量 

  始终坚守法律监督宪法定位,积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协调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质效显著提升。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司法理念,不断加强监督刚性。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五年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85件、撤案9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16件次,纠正漏捕314人,纠正漏罪293笔。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审判活动开展监督152件次,提出刑事抗诉19件。五年来共有23起刑事案件被上级评为典型案例。抓实刑事执行监督,对社区矫正提出纠违105件次,督促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人员收监10人,财产刑执行纠违728件次,有力捍卫司法公正。 

  民事检察监督刚性不断增强。切实用好调查核实权,深入推进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强化对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五年来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98件,提请抗诉5件。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聚焦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不及时发放执行款物等突出问题,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2件。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线索23件,对1起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虚假诉讼案提请抗诉,维护了司法权威。 

  行政检察监督制约更加精准。着力提升行政诉讼监督质量,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7件。突出对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5件,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4件,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公益诉讼检察成效日益显现。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五年来先后开展长江生态大保护、舌尖上的安全、医疗废物处置等专项监督12项,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1份,履行磋商解决程序18件、履行公告程序4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件,其中1起涉国土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为全市首例。办理的辖区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护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案、铁路沿线安全治理案受到《检察日报》等中央媒体的关注,1件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市典型案例,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坚持改革赋能,在创新发展中提升检察品质 

  始终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权责明确、运转高效、制约有序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为检察工作注入新动能。 

  司法责任落实更加严格。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要求,制定了检察官执法办案权力清单,员额检察官每年人均办案236件,所有案件全程留痕、终身负责。推行检察官业绩考评,建立了考核评价系统,对工作业绩和办案质量定期评价、计入档案、终身可查。落实领导干部办案工作机制,五年来入额院领导参与一线办案1939件。中央政法委督导组来汉调研督导时,对我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办案运行机制更加优化。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检察官对批捕起诉所有环节、全部流程负责到底。初步形成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机制,实现80%的案件快办,20%的案件精办。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以来对423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提起公诉,整体适用率超过90%,有效减少社会对立。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审查机制,持续优化“案-件比”,案件流转周期缩短,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执法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配置的办案权限,实行所有案件全流程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上办理,司法办案和监督管理行为全程留痕全面落实案件审查听证制度,秉持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的理念,对117件符合条件的案件开展了听证。建立违反“三个规定”信息采集制度,全院所有工作人员每月填报违规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等情况。建立主要业务数据公开制度,今年以来按季度向社会动态公布办案数据。建立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五年来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2063条,公开法律文书6315份,公开率达97.4%,位居全市前列。 

  知识产权检察品牌更加亮眼。以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批捕起诉由我院集中办理为契机,积极探索民事、行政、刑事“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形成“一办一部一站”工作格局。五年来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2件219人,“华为光模块”系列案等10起案件入选“武汉市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办理了湖北省首例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中央第十督导组来院视察,对我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知识产权检察部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称号。 

  五、坚持从严治检,在真抓实干中铸就检察铁军 

  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对标“五个过硬”要求,全方位提升干警素能,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政治引领根基更加深厚。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及时就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将党的绝对领导贯彻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实施党建引领工程,开展先进党支部创建,星级党员争创,荣获武汉市工人先锋号、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考评连续10年位居第一方阵。 

  素质强检步伐更加有力。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推进人才品牌战略,实施“整体素质提升工程”和“优秀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建立人才库,打造“岸检讲坛”学习品牌,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法意争鸣”青年干警案例研讨等活动,搭建干警成长舞台。开展季度办案之星评选、政法英模选树等活动,以榜样的力量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的信心和活力。先后培育3名检察业务专家、6名十佳公诉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5人,2名干警入选武汉市政法先锋队队长,11名干警被最高检评为先进个人,10篇理论成果、5个新闻作品斩获国家级奖项,展现过硬专业素质。 

  从严治检防线更加牢固。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健全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加强对“一岗双责”落实的监督考核。全力配合接受上级政治巡视巡察,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建章立制101项。强化执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按规定每月报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事项,开展检务督察190余次,发出督察通报76期,以“零容忍”的态度,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六、坚持公开透明,在接受监督中推动检察发展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做到重大安排、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先后就司法责任制落实、刑事执行检察、公益诉讼以及办案质量等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邀请代表委员调研视察检察工作160余人次,办理代表建议、委员5件,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10件。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执法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执法检查等检务活动432人次。深化检务公开,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2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400余人视察检察工作,发布检务信息2万余条,让检察权运行在阳光下。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始终以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狠抓“品牌检察”“素质检察”,执法办案再上台阶、检务管理更加科学、队伍形象不断提升。回顾五年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 

  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只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坚强领导、社会有效监督之下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只有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确保检察初心坚如磐石 

  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始终保持与时代同频共振只有将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持之以恒贯彻到底,才能确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始终坚持素质强检、人才兴检只有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才能确保检察事业源头活水。 

  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站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起点,面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中心大局的举措还不够有力,距离党委政府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法律监督的刚性、精准度还不够,司法理念更新上还需努力。三是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还不够,国字号、专家型的高端人才还不够,队伍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党中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名义专门印发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文件,我们深感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今后五年,我们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加突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服务大局、检察为民为主线,以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主题,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为锚定“汉口之心、美好江岸”总体定位,加快建设“三中心一基地”,奋力争当武汉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全面开创江岸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检察保障。 

  一、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提升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以坚定有力的检察履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江岸建设,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更高效市域社会治理。大力推动检察机关自身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时更新司法检察理念,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办案质效,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完善检察工作运行机制。认真总结前期改革经验,继续强化法律监督体系、检察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完善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机制,深化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让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全力推进高素质队伍建设。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业绩考评机制,改进检察教育培训,加强检察人才建设,培养国字号、专家型高端人才为目标,努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坚定不移讲政治,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通过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实现常治长效。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加大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继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促进区域绿色发展。继续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做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品牌,助力江岸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二是持之以恒耕主业,做法治江岸建设的主力军。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进一步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度应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监督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深入推进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执行监督,开展常态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推动形成民事与行政监督协调发展新格局。推进食药环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常态化,积极稳妥办理公共安全、特殊群众权益保护等公益损害案件,加强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探索。 

  三是坚持不懈谋发展,做改革创新的先锋队。继续加强办案组织和办案团队建设,同步健全执法办案工作机制,解放检察“生产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优化“案-件比”,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切实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提升办案质效。不断完善检察业绩考评体系,用好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管理,激励干警自觉履职尽责。认真落实“用科技”的要求,大力推进政法智能化1234工程项目,不断深化智慧检务建设。 

  四是驰而不息重自强,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践行者。持续抓好队伍素能建设,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加强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积极培育职业精神,倡导“拼抢实”工作作风,营造勇争一流的良好氛围。拓宽人才成长渠道,改善人才梯次结构,进一步激发队伍生机活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持续抓好《政法工作条例》和“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江岸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一往无前的勇气和不懈奋斗的朝气,坚定笃行、锐意进取,续写江岸检察工作新篇章,为加快建设“汉口之心、美好江岸”,奋力争当武汉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全面开创江岸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检察力量!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情况说明 

  ①本报告有关办案数据的统计期间均为2017年1月1月至2021年11月30日。 

  ②“11·10”专案:全市统一指挥调度下侦办的约400人的特大组织卖淫和协助组织卖淫案,我院办理的系被告人张军朝等45人在本区金色池塘KTV、被告人吴建华等43人在本区棒棒糖KTV场所内,表面进行KTV经营和提供有偿陪侍服务,私下组织、控制陪侍女大肆进行卖淫活动,非法谋取暴利。 

  ③“两反”转隶:是指在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将检察机关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两个部门的相关职能、编制以及人员整体转隶至同级纪委监委。2017年底,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原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整体转隶至江岸区纪委监委,转隶编制28个、人员26人。 

  ④“断卡”行动: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简称“两卡”)违法犯罪。 

  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检察建议,分析了近年来有关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三项具体建议。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故称“一号检察建议”。 

  四大检察:2019年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要通过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故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为“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依法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⑨案-件比:指将一个时期内受理的刑事案件作为“案”的基准数,批捕(不批捕)申诉、不批捕复议、不批捕复核、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不起诉复议、不起诉复核、不起诉申诉、撤回起诉、法院退回、检察机关建议延期审理等业务活动与“案”数之和作为“件”的基准数,两者相对比形成刑事检察的“案-件比”。“件”数越少,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相对越好。 

  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