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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知多少,这场研讨既有深度也有温度~

【字号:    】        时间:2021-10-29      

  本网讯(通讯员 吴相岩)10月27日下午,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七期“法意争鸣——青年案例研讨会”,本次活动由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朱文娟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红学、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姚俊标以及全体青年干警参加本次研讨活动。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释明暨线索发现之路径探寻。公益诉讼是“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职能之一,是对法律规定范围内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检察机关对线索立案调查后,认为有必要提起诉讼的,应当履行诉前程序,公告适格主体在三十日内提起公益诉讼,如果存在适格主体,检察机关可支持起诉,如果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没有行动,检察机关方可提起公益诉讼。” 

  主持人朱文娟开场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及工作内容,帮助参会干警从公益诉讼受案领域、办案流程、难点及困境等角度理解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一项充满创新的工作,每一件优质案件的办理过程都不乏对困难与挑战的不断突破,我们时常在办案中思考,也希望今天能够从大家的智慧中收获更多的灵感和观点。” 

  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吴相岩跟大家分享了本部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工作感悟。 

  在接下来的环节中,主讲人朱文娟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高铁运营安全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自然遗迹和风景名胜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等典型案例,引导参会干警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公益诉讼可以在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发力,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等形式防患于未然。” 

  “自然资源领域刑事犯罪标准有时难以认定,但检察机关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监督能够及时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如何解决公益诉讼现存的难点及困境,参会干警各抒己见。 

  “在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向代表委员们收集公益诉讼线索。” 

  “设点宣传公益诉讼,从民众口中了解一线民生。” 

  “前往区网格化中心,建立网格化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 

  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姚俊标听取了干警们的交流,他指出:党中央今年对检察机关做好公益诉讼提出了更高要求。公益诉讼工作接触的案件类型难度高、范围广,对青年干警的锻炼和成长很有帮助。希望青年干警参与到公益诉讼工作之中,合力推动本院公益诉讼工作再提升。 

  最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红学点评活动并对青年干警提出希望: 

  一是希望青年干警充分认识到公益诉讼的重要性。公益诉讼是党中央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本院自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办理了很多对社会产生巨大积极影响的案件,成功的经验表明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大有作为。 

  二是希望青年干警在公益诉讼全院工作中积极发力。公益诉讼是一项全局工作。例如公益诉讼线索发现和移送等工作需要各部门配合。青年干警要勤于思考、善于发现,在公益诉讼部门联动中有所贡献。 

  三是希望干警通过多种方式加入到公益诉讼工作中来。经过研讨,青年干警加深了对公益诉讼的认识,下一步要把讨论的建议落实在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