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江岸区检察院 > 理论研究

我院召开犯罪防控研究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暨“司法改革背景下诉讼制度变革与刑法适用问题研究”专题研讨会

【字号:    】        时间:2016-11-14      

    11月9武汉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犯罪防控研究专业委员会 2016年年会暨“司法改革背景下诉讼制度变革与刑法适用问题研究”专题研讨会在江岸区人民检察院顺利召开。中国刑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莫洪宪,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武汉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孙原琍,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周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阮志勇,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刘国媛,武汉市江岸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何朝晖等领导和嘉宾出席了会议,汉阳、青山、东西湖区检察院和江岸区法院、江岸公安分局的论文作者以及江岸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研讨会由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伟主持。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定海首先致辞,来自本院和汉阳区检察院、江岸区法院的五位优秀论文作者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

省检察院阮志勇副主任和武汉大学莫洪宪教授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点评,既发掘了文章的闪光点,又提出了中肯而宝贵的意见。阮主任认为此次专题研讨会是一次极具时效性的会议,我省检察机关一直严格按照中央司法改革精神和检察工作规律确定改革方向、思路与目标,加强与相关改革措施的有效衔接,此次的研讨会紧紧联系了当下法律界和实务界的热点进行专题研究,对下一步的改革工作措施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见解。教授认为此次研讨会选题恰当、主题鲜明,抓住了司法改革的切入点,走在了司法改革的前沿。她提出,我国的司法改革正是我国向着现代化法治国家迈进的重要进程,作为检察人员贯彻落实司法改革,一方面要精准地理解改革的目标,另一方面要在技术策略上明确改革的切入点和路径,要强化问题意识,明确研究目的,才能更大地发挥研究成果的作用与价值。

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孙原琍代表武汉市法学会作重要讲话。她肯定了此次研讨会三个方面的特点,即紧扣改革、联系实际;领导带头、参与面宽;组织严密、效果显著,并希望今后犯罪防控研究专业委员会继续加强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学研究活动,真正成为集思广益、服务大局、凝心聚力的互动平台。

黄定海检察长表示,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新部署,更紧密结合当前检察工作,加强检察理论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摄影:李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