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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尖上的检察 | 守护“未”来,“灭烟”在行动

【字号:    】        时间:2024-10-24      

   本网讯(通讯员 李仁钰)为落实校园周边治理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10月23日,江岸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岸区烟草专卖局对辖区内中小学周边烟草、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排查,合力织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

  通过走访调查武汉七一华源中学、武汉市第二中学、武汉二中广雅中学、江岸区长春街小学(永清校区)、沈阳路小学等5所学校周边副食店及文具店,检察干警与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商家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烟草、未张贴警示标识及销售过期、“三无”产品等情况。

  此次排查共发现线索3件,两处烟酒副食店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识,一处副食店销售过期面包。执法人员对未张贴警示标识的烟酒副食店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后,责令其尽快领取警示标识并张贴在显眼处,并要求副食店立即下架过期食品、加大对店内食品保质期的自查力度。

  相关经营者也表示“我们一定尽快把警示标识张贴好,一定不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之前有点疏忽大意了,后面一定注意食品的保质期,我们周边学校也多,孩子健康是第一位的”。 

  此外,检察干警也积极向店铺经营者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周边安全等法律知识,并提醒售卖烟酒的店铺经营者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卡”,售卖遗留的空烟盒一定要妥善处理或销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校园周边安全。 

  通过此次联合排查,不仅对存在违规情况的商铺敲响了警钟,也为孩子们的安全防线“添砖加瓦”。下一步,江岸区人民检察院蒲公英工作室将继续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不定期开展校园周边治理“回头看”工作,保障孩子们的健康与安全,守护未成年人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