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4日在武汉市江岸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屹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目标,主动服务中心大局,持续推进一流检察院建设,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加快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示范引领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办理各类案件6907件,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192件,8起案例入选上级典型案例,集体和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50余项次,“知岸检行”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品牌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高级研修班专程来院观摩学习,基层院建设工作得到一致好评。
一、深化检察履职,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聚焦江岸中心工作谋划检察工作,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能动创新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全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击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全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239件,办案量居全市前列,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367件1964人、审查起诉案件1872件2428人,积极参加“雷火2023”行动,有力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毒瘤,依法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2人。深度参与打击治理毒品问题攻坚行动,审查逮捕毒品类犯罪355件453人、审查起诉356件403人,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依法惩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审查逮捕370件423人、审查起诉310件391人,竭力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防风险、守底线、保安全、促发展”作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全年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45件414人、非法集资类案件13件23人、洗钱犯罪2件3人、养老诈骗犯罪1件10人,追赃挽损3656万元,有效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办理了“梅兰竹菊”“弘一文化”等一批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广的案件,对19名缅北回流人员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严格落实执法办案风险预警机制,持续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大排查大化解行动,落实周三检察长接访制度,有效防止案件风险演化为社会风险。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办理涉企案件785件,落实绿色受理、快速办理、社会调查和风险研判等工作机制,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切实减轻了企业司法诉累。开展涉企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5件,维护企业合法财产权益。针对职务侵占案件频发问题,向被害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内控管理制度20余条,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当好企业发展的“护航员”。
大力推动流域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活动,筑牢水环境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全年发出流域治理类检察建议17件、磋商解决17件,依法惩治非法捕捞犯罪7件。针对辖区老旧小区垃圾收集点污渍外溢、餐饮店油污水直排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余份,督促相关部门履职整改,守护辖区水环境安全。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积极落实生态损害赔偿等恢复性司法理念,组织在长江放流鱼苗4万余尾,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
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作用,推动检察建议纳入全区“平安榜单”考评,提升检察建议监督刚性,全年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1件,均收到整改回复,全力推进以“我管”促“都管”。如针对移动“黑加油站”问题,建议相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构建多元化监管体系,推动多方共同发力保障成品油安全。针对酒吧、旅馆内寻衅滋事、组织卖淫等犯罪多发问题,督促经营场所加强自身监管,促进诉源治理,将检察建议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二、深耕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体现法治作为
牢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精耕细作、务实笃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法治之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刑事检察监督扎实有力。积极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从“驻下来”到“用起来”,实现刑事监督案件化办理,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全年依法监督立案、撤案57件,侦查活动纠违80件,审判活动纠违6件,提出抗诉4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雷霆2023”职务犯罪涉财产部分执行等专项监督活动,有力规范执行行为。将日常驻所检察与交叉巡回检察相结合,聚焦监管场所安全、人权保护等方面开展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加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办理力度,核查线索4件,直接立案侦查1件,法律监督刚性显著提升。
民事检察监督持续深化。深入推进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执行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33件,回应申诉人合理关切。切实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对存在虚假诉讼问题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提请抗诉,积极维护司法权威。充分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办理追索农民工工资、老年人赡养费等支持起诉案件8件,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行政检察监督更加精准。坚持诉讼内外监督“双轮驱动”,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8件,化解行政争议9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针对执法不规范行为制发检察建议4件,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开展涉刑强制隔离戒毒脱漏管专项清查活动,摸排脱漏管线索9件,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刑罚执行与行政强制执行衔接制度,促进戒毒场所依法规范履职。
公益诉讼检察成效显著。全力打造“春风公益”工作品牌,聚焦红色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件。积极服务保障民生,成功推动三环边某城中村排水管网改造,有效解决渍水问题,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和良好生态。加强预防性公益诉讼,针对辖区电力设施缺乏安全防护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30余处,从源头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工作做法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市予以推广。
三、践行司法为民,在回应群众期待中坚守检察初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办案、用情办事,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态度,持续做实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让公平正义直抵人心。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0件85人,依法对7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和不起诉,对12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特色帮教,发出督促监护令23份,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在武汉市儿童医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保护工作中心;联合多部门对文身、密室逃脱等涉未成年人权益的营业场所开展规范治理;针对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学校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凝聚社会力量共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校园安全监管。持续打造“蒲公英”工作品牌,提升“蒲公英法治课”品质,围绕“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禁毒宣传”等主题,深入辖区中小学宣讲50余次,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治副校长、青少年法治教育等工作得到团中央的充分肯定。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考量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对轻微犯罪案件嫌疑人,尤其是社会危害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依法不批捕不起诉,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轻微刑事案件综合运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参与刑事案件调解、公开审查听证等机制,推动57起案件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全面修复社会关系。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85人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率均达100%,将一批信访矛盾化解在初访环节。扎实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完成上级交办信访件8件,妥善处理集体访9批次,1名干警荣获武汉市“金牌调解员”称号。
主动回应群众法治需求。持续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为民服务180余次。成立“政法先锋队”“岸检青锋队”,走进10个社区、18家企业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引领社会法治新风尚。积极推行检察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通过检察综合服务平台处理群众申请事项119件,按时办结率100%,为律师提供本地“电子阅卷”、异地“云端阅卷”等检察“云服务”1225件次,让“最多跑一次”变为“一次不用跑”。全力打造“宣传矩阵”,9个法治宣传作品获省级大赛奖项,原创视频《依法带娃,有你有我》荣获平安湖北“三微”比赛一等奖,抵制网络暴力原创微视频《谁是凶手》得到最高检、省委政法委关注推介,我院连续十三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用心做好困难群体帮扶。深入开展检察环节司法救助,联合民政、共青团等部门构建多元救助格局,对30名案件当事人发放16万元司法救助金,最大限度彰显司法温度,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积极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与区妇联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对13名困难妇女开展救助,推动建立困难妇女社会综合保护体系,共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四、坚持守正创新,在推动改革发展中实现提质增效
聚力改革创新,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机制创新成效凸显。坚持以办案机制创新推动监督办案质效提升,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强化检察内部一体融合履职,通过完善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线索移送办理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打通监督堵点,提升综合监督质效。完善违法犯罪惩戒和预防体系,推进行刑反向衔接,会同7家行政机关制定《江岸区不起诉案件刑行衔接工作实施意见》,针对44起不起诉案件,建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避免出现“不刑不罚”、逃脱处罚的情形。制定盗窃罪、危险驾驶罪等常见罪名的办案指引,规范办案流程。与区监察委、公安、法院共同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与区法院建立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促进检法双向发力,全面提升司法与法律监督规范化水平。
知识产权检察再上台阶。将“知岸检行”打造为全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品牌,不断优化“四检合一”综合保护工作模式。借助技术调查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机制形成了“法律专业+技术专家”的工作机制,全年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91件203人,办理了长飞光纤公司、豪迈电力公司商业秘密被侵权等一批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2起案件入选全省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十大典型案例。落实对“专精特新”企业的综合司法保护,为武汉欣远等13家企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检察服务,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法治“新动能”。着力打造专业化精英团队,“知岸检行”团队6人次荣获全国全省先进个人、2人入选全国全省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知识产权检察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
数字检察提速推进。深入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部署,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现代化。聚焦检察履职堵点痛点,积极开展法律监督模型研发,我院“执行分配程序中虚假诉讼法律监督模型”获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奖。针对案件运行管理盲点难点,自主研发“数智案管”系统、大数据可视化平台,案件管理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该系统被省市院推广应用,获评全省政法智能化建设十佳项目成果。
五、锻造过硬队伍,在落实严管厚爱中淬炼实干本领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旗红”引领“检察蓝”,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员鲜明履职特征。
做深党建引领工程。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举办专题读书班等学习活动60余场,解决执法办案、检察权运行、检务管理等方面实际问题15个,引导干警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办案全过程。持续打造红墙意识、红色浸润、红星闪耀、红岸温情的“岸检红”党建文化品牌,创建“五星级”示范党支部、培育“五星级”党员,先后荣获区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全区党建视频创意项目等荣誉,党建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政治工作会议、全区组织工作会议中作经验交流。
做强头雁领航工程。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新增3名院领导,2名80后干警成为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20余件次,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落细。突出领导干部示范引领,班子成员领办检察为民实事9件,全年办理案件78件,审议检委会案件147件,带头办理最高检指定管辖案件、涉众型金融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承担市级以上调研课题3个,充分发挥了头雁引领作用。
做实素能提升工程。坚持把素能提升贯穿于队伍建设工作主线,为人才搭建干事创业“舞台”。依托“温良至检”青年读书班、检察调研班、业务竞赛班开展专业培训、案例研讨、业务竞赛等活动40次,推动干警执法司法水平更新提升。完善青年干警双向交流学习机制,多方位组织干警轮岗交流,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检察“多面手”。今年以来,先后提拔重用16名青年干警,3名干警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人才库,5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先进工作者,8项调研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3个部门被省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工作)团队。
做好清廉岸检工程。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强化干警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推进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抓实检务督察、内部审计、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打造“岸检濯缨”清廉文化品牌,市区先后3次在我院召开清廉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廉政文化视频《心防》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全年发出督察情况通报2期,纪律提醒函9件次,开展各类谈心谈话96人次,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六、自觉接受监督,在打造阳光司法中提升检察公信
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定期向代表委员寄送检察工作动态信息资料,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我院知识产权检察、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今年以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参与提审开庭、法律文书和检察建议公开送达等执法办案活动771件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视察检察工作100余人次。认真落实检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4130余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务信息3500余条,让检察权运行在阳光下,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今年以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在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还不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有待继续提高;二是法律监督综合履职的能力还有待加强,参与社会治理的效果离人民期待和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相对滞后,数字检察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落细,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建设“汉口之心、美好江岸”提供坚强检察保障。
一是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江岸发展大局。坚持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主动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工作大局。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经济金融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岸。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托“知岸检行”知识产权检察品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检察职能作用,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
二是以更大力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增强法律监督刚性和质效。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的监督,强化包括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在内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加大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以及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更加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实现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加强行政诉讼监督,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突出公益诉讼检察的“精准性”“规范性”,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
三是以更优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扎实做好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矛盾纠纷化解等检察为民实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急难愁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作用,推动从“办理”向“办复”转变,有力促进社会治理、诉源治理。
四是以更严要求加强检察队伍现代化建设。努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氛围,抓实专业能力建设,持之以恒建强队伍、提升素能、练好内功。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人才队伍,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奋斗路正长,行者方致远!新时代新征途新目标,我们将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提振信心、真抓实干、勇毅前行,为江岸加快建设“汉口之心、美好江岸”,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示范引领区,为武汉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更大检察力量!